2018年下半年医保报销工作将于下周一开展,自12月24日至1月4日﹙周六、周日、元旦假期除外﹚,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列举如下:
1.发票需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收集并粘贴(人数较多的院系可以按班级为单位粘贴发票,毕业生可单独报销也可随院系报销,要求同下)。
2. 粘贴发票的要求(按财务处今年新要求):
(1)发票统一粘贴在“原始凭证粘贴单”(规格A4大小)上。
(2)按照阶梯状横向粘贴,发票不能超出装订线,和A4纸的上下右边缘。
(3)粘满一张后,再粘下一张,最后将所有的单子沿装订线粘在一起,严禁使用订书机!
(4)每一个人的发票粘贴在一起,顺序请与所填写的门诊报销登记表对应。
3.此次报销依旧是每位医保办负责人相应负责几个院系(见院系分组名单)。
4.请院系将17级的发票与报销登记表与其他年级区分开。由于他们所交医保费用提高,报销上限也做了相应提高,比例60%,上限至800元。其他年级不变,比例仍是60%,上限500元。注意:18级新生不在此次报销范围内。
5.到医保办交发票之前,请院系负责人提前核对一遍。日期必须是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必须是公立医院门诊发票。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不予报销。
6.按校财务处最新要求,所有报销金额不再发放现金,每个凭单号提供一个负责领款同学本人的农业银行借记卡卡号,务必保证所留信息正确。
注意:各院系医保负责人务必通知到每位同学,避免因通知不到位而使一些同学错过报销时间。
2018年12月19日
医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