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解读
发布者: 时间:2017-06-24 浏览:
为保障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的身体健康,减轻患病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将大中专院校学生纳入属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范围,是政府推出的重大民生工程。
城乡居民医保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于商业保险),是在国家统一组织实施的前提下,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中央、省、市、县(区)四级财政给予补助,以住院统筹为主,兼顾门诊医疗及门诊规定病种统筹的一种互助共济的社会保障制度。我校在校生医保属于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驻郑的各类高(中)等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科研院所的非在职研究生等。
以院校为单位统一组织办理新参保和续费手续,代收代缴医保费,发放医保卡等(大学生缴纳医保费可选择按逐年或按学制一次性缴至毕业)。
原郑州户籍已经参加居民医保且有医保卡人员,身份证信息与户口本、医保卡一致的,学校办理转学生医保后原卡继续使用;信息不一致人员,先修改原卡错误信息重新制卡,再由学校办理转学校参保。
近两年随着国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大学生医保缴费标准不断调整,但总原则大学生缴费标准比属地居民缴费标准低,国家补贴标准高。
1门诊就医(不是住院,不是住院,不是住院!重要说三遍)
我校参保学生门诊就诊费用按照60%的比例进行报销,年度保险上限500元整。 2门诊规定病种及报销 门诊规定病种报销是指参保学生患有重大疾病时,除可享受住院费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外,还可享受门诊规定病种门诊补助。居民医保重大疾病有以下30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异体器官移植、伴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偿期)、精神分裂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帕金森氏病、血友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心肌梗塞性冠心病、高血压病Ⅲ期、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甲状腺功能亢进、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慢性丙型肝炎、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视网膜静脉阻塞、高血脂症、前列腺增生(中、重度)、血管性痴呆、肾病综合症、抑郁症(中、重度)、炎症性肠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与额度另有规定。 备注:申请门诊慢性病请到郑州市医保中心现场咨询。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妇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必须持社保卡、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直接结算;如因未制出卡而生育的,请于每年的6月15日---19日到社保局生育保险待遇处申请手工报销;如有卡而没有进行持卡结算的和未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不报销。
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顺产700元,剖腹产1600元。
参保大中专学生在郑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给予报销(直接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医保住院,出院结算后自自动报销,不需要校医院转诊),报销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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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参考豫政办【2014】159号文件)
参保学生患病住院时,符合大病保险报销的由大病保险基金承担。保障水平如下:大病保险起付线参照我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确定。2015年度起付线为1.8万元。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支付:1.8万元—5万元(含5万元)支付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60%,10万元以上支付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起付线以上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参加大病保险报销后当次剩余费用不再重复参与累计计算。
大病保险报销需要提供材料:1.出院证原件并盖章,2.出院发票原件并盖章,3.费用总清单原件并盖章,4.身份证正反面两面复印件一份,5.医保卡复印件一份,6.病人本人开户建设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一份;另大额保险记账5万元及以上人员需要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并盖章。
非个人原因导致的校内门诊就诊费用(不是住院)无法按照正常程序报销的费用,医院于每年的4、6、10、12月份组织集中人工报销。报销通知会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医院官方网站和财大医保QQ群发布,请及时关注。
非个人原因(如未发社保卡)等原因导致的在郑州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费用无法按照正常程序报销的,请于出院后准备材料(下列清单),材料齐全后到校医院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本人持材料到郑州市医保中心进行人工报销。
住院费用人工报销所需材料清单: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住院发票(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出入院证明、诊断证明、费用汇总清单、身份证复印件、中国银行卡(郑州地区办理的中国银行的银行卡)复印件。
学生寒暑假在原籍住院、实习期在实习地住院、符合异地就医规定异地住院发生的住院费用可按规定给予报销,除了准备上条中住院的材料清单,还需要院系出具放假或实习证明(加盖院系公章)。不符合异地就医规定的不予报销。
在校内发生意外伤害而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也可按相关规定给予报销(需院系出具受伤的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文件管理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有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八、参保人员责任
参保人员应当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政策为摘录,遇有政策调整以执行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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