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政法大学医院

报销通知

2024年度3月份大学生医保门诊报销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4-03-06  浏览:

根据郑州市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学校总体工作部署,依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管理办法(试行)》,为方便报销门诊医疗费,校医院将在2024年3月11日至3月17日办理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流程:

1.各院系在本周内收取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发票,在院系生活委员群中通知各班。发票上的时间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发票只收取门诊发票不收住院发票,住院发票请到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报销。另外发票必须为公立医院门诊发票,所有预防接种类疫苗、体检、整形美容、九价等发票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狂犬疫苗除外);挂号费、诊查费、诊疗费不报销,需减掉相应金额;卫生材料费,飞秒激光不报销;所有增值税、私立医院发票均不报销。所有不符合要求的发票均不收取。

2.报销收取材料为:①公立医院门诊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发票上需手写本人承诺此发票仅报销一次,否则愿承担法律责任,签名。②转诊单。③诊断证明:就诊记录或检验检查单据或报告或病历照片,或其他能证明科室及病历的材料,上交纸质版。

3.大四实习学生如有实习证明,无需转诊单,提供实习证明、发票原件和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检验报告、费用清单也可);2023年当年毕业生无需提供转诊单,需提供发票原件和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检验报告、费用清单也可)

4.班级生活委员收齐后请填写文件《2024年3月大学生门诊费报销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将登记表的纸质以及电子版交给院系负责人,院系负责人把各班交上来的再核算一遍后,汇总成院系总表电子版,院系总表统一为excel。以院系为单位进行报销,不接受个人报销。本次报销需要统计参与报销的同学本人名下的建行卡或者农行卡卡号。本次报销2023级不参与报销,2024年1月1日之后的费用本学期末会进行集中报销。

5.生活委员收齐发票后,该如何粘贴,请参考《发票粘贴模板》,需要生活委员打印《原始凭证粘贴单》,随后将发票按照模板粘贴。

6.请各学院于3月6日-3月10日收集报销材料并粘贴完整,做好报销前的准备工作。3月11日-3月17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资料提交到校医院医保办公室(校医院6楼613房间)进行报销。报销时段安排以财大医保各学院负责人群预约表为准。613医保办报销前,请院系再核对一遍发票与金额是否正确,材料是否收取完全。

二、注意事项:

1.本次报销的票据时间是在校期间,所有校外就医都应按规定于就医前开具转诊单,此次报销不再集中补开转诊单。

2.本次报销需要统计参与报销的同学本人名下的建行卡或者农行卡卡号。目前报销比例为:校内发票90%,校外发票60%。所有在校生内外诊报销金额合并上限为1500元∕年。

3.毕业生目前属于实习期,校外就诊不需开转诊单。

4.意外伤害指在校内发生的没有第三方责任的伤害。需院系出具意外伤害证明并加盖公章。

5.本次报销需录入医保系统,所有统计的身份证号务必保证无误。如果错误可能会显示未交医保等情况导致最终无法报销。

6.关于发票。发票分为两种,一种是校医院的校内发票,一种是校外公立医院发票,也会有其他类型。如果无法判断可以问负责人,负责人不知道可以在群里留言。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毕业生医保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下半年毕业生发生的医疗费用额度内仍可报销。

请各院系负责同学务必通知到本学院所有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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