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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指南

2016年驻郑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指南

发布者:  时间:2015-11-24  浏览:

为保障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的身体健康,减轻患病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将大中专院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中专学生医保)范围,这是政府推出的重大民生工程。

一、什么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保是国家政策性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同于商业保险),是在国家统一组织实施的前提下,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中央、省、市、县(区)四级财政给予补助,以住院统筹为主,兼顾门诊医疗及门诊规定病种统筹的一种互助共济的社会保障制度。大中专学生医保属于城镇居民医保。

二、大中专学生医保的参保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驻郑的各类高(中)等院校(包括省属、市属的公办、民办、系统行业办的普通高等院校,招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全日制学生的成人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科研院所的非在职研究生等。

三、如何参加大中专学生医保

以院校为单位统一组织办理新参保和续费手续,并负责代收代缴医保费,发放医保卡等(大中专学生缴纳医保费可选择按逐年或按学制一次性缴至毕业)。原郑州户籍已经参加居民医保且有医保卡人员,身份证信息与户口本、医保卡一致的,学校办理转学生医保后原卡继续使用;信息不一致人员,先修改原卡错误信息重新制卡,再由学校办理转学校参保。

四、大中专学生医保的缴费标准是什么

参保对象

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人缴费合计(元/年)

财政补助

个人缴费

普通大中专学生

380

60

60

低保或重度残疾大中专学生

440

0

0

首次参保医保卡工本费免费。

五、参加大中专学生医保可享受哪些待遇?

(一)门诊医疗费统筹报销(2016年1月1日执行)

参保大中专学生的门诊统筹费用为60元/人.年,由市社保经办机构按院校实际参保缴费人数统一拨付给院校,由院校建立门诊统筹基金统一管理和使用,参保学生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及上限由院校规定。

(二)门诊规定病种及报销

门诊规定病种报销是指参保学生患有重大疾病时,除可享受住院费用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外,还可享受门诊规定病种待遇补助。居民医保重大疾病有以下30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异体器官移植、伴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偿期)、精神分裂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帕金森氏病、血友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心肌梗塞型冠心病、高血压病Ⅲ期、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甲状腺功能亢进、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慢性丙型肝炎、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视网膜静脉阻塞、高脂血症、前列腺增生(中、重度)、血管性痴呆、肾病综合征、抑郁症(中、重度)、炎症性肠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与额度另有规定。

(三)生育医疗费用补助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妇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必须持社保卡、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直接结算;如因未制出卡而生育的,请于每年的6月15日—19日到社保局生育保险待遇处申请手工报销;如有卡而没有进行持卡结算的和未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顺产800元;剖腹产1500元。

医疗机构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待遇

一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元/年)

起付标准(元)

支付

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元/年)

支付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元/年)

社区服务

中心

300

80%

100000

80%

300000

400000

一类(区级)

500

80%

80%

二类(市级)

800

75%

75%

三类(省级)

1000

70%

70%

(四)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参保大中专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给予报销,标准如下(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五)大病保险报销(参考豫政办[2014]159号)

学生患病住院时,符合大病保险报销的由大病保险基金承担。保障水平如下:大病保险起付线参照我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确定。2015年度起付线为1.8万元。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支付:1.8万元—5万元(含5万元)支付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60%,10万元以上支付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起付线以上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参加大病保险报销后当次剩余费用不再重复参与累计计算。

大病保险报销需要提供材料:1.出院证原件并盖章2.出院发票原件并盖章3.费用总清单原件并盖章4.身份证正反面两面复印件一份5.医保卡复印件一份6.病人本人开户建设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一份;另大额保险记账5万元及以上人员,需要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并盖章。

学生寒暑假在原籍住院、实习期在实习地住院、符合异地就医规定异地住院,在校内发生意外伤害而住院等发生的住院费用可按规定给予报销。

六、参保人员责任

参保人员应当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构成违法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以上政策为摘录,遇有政策调整以执行文件为准,居民可就近咨询社区医保工作人员)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宣 二○一五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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