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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指南(2023年最新版)

发布者:  时间:2023-08-31  浏览:

"学生医保有什么用呢"

“暑假在家住院医疗费用怎么报销呢”

“老师,我这个费用能报销吗?”

......


全民医保是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全民医保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积极宣传并动员组织在校的学生参加学校属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尽最大努力扩大参保覆盖面,对于保障大学生就医权益、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对于健全基本医保体系、实现医保人人共享,对于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学生的健康。2023年政府相关部门相继出台《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中专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15号)》《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驻郑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23〕26号)等政策文件,要求各级医疗保障、教育部门高度重视,鼓励大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保,形成动员参保的长效机制。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关精神,把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进行整合,从2017年开始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参保居民可享受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


二、大中专学生怎么参保?缴费标准多少?

答: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以下统称“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缴费,由学校统一组织登记并收缴,及时向地税部门解缴。

根据省市医保最新政策要求,我校学生参加2023年度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年·生)。缴费方式:按学制一次性缴纳至毕业年度(趸缴期内,因上级政策原因调整缴费标准的,大中专学生个人不再补缴,需补缴部分由市级财政予以补助)。例如:四年制本科新生的缴费总额为380X4=1520元,21级、22级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需缴纳医保费为380元乘以剩余学业年限,享受待遇同上。缴纳大学生医保后,家里医保无需重复缴费。


三、我校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在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区别?

学生无论在户籍所在地参保或在学校参保,均属于政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在校期间以学生身份参加郑州市大学生医保相对于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以下优点:

(一)可享受校医院或校外定点公立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报销待遇(目前每年校内门诊费用可报销额度1500元,报销比例为90%);

(二)参保期间,因意外伤害而导致的住院费用可享受与疾病同等住院报销待遇;

(三)在省级三甲医院不需要转诊可直接持卡住院就医,享受河南省最好的医疗资源;

(四)可享受异地住院报销待遇,参保学校异地住院实行全国免备案。


四、大中专学生在学籍所在地参保都能享受什么待遇?

答:我校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按自然年度计算,自缴费次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有关待遇,主要有:

(一)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二)门诊规定病种和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

(三)住院医疗待遇;

(四)郑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五)按照1年折6个月的标准,将在校学生参保年限与郑州市职工医保参保年限挂钩。参保学生毕业后在郑就业的,医保待遇接续,取消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毕业后缴费次月即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五、我校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医疗待遇是什么?

答:可享受普通门诊就医费用报销(学校暂行规定,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1.校内门诊

我校参保学生就医实行校医院首诊制,即参保学生就医应当首先凭校园一卡通在校医院门诊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90%比例结算报销,一个自然年度总上限1500元。

2.校外门诊

①参保学生在校期间因病情确需转诊就医者,由校医院接诊医生开具转诊证明到定点公立医院就诊,回校后凭转诊证明、门诊发票按60%的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上限1500元(与内诊合并计算);

②参保学生急诊需外出就医者,可先行治疗,回校后凭就诊医院的急诊病历(或诊断证明、急诊检查检验单据)、门诊发票等相关医疗凭据及时到校医院补办转诊手续,按校外就医比例报销;

③参保学生寒暑假或实习期间因病需门诊就医者(必须是原籍地或实习地定点公立医疗机构)。 由就诊医院医生开具诊断证明,回校后凭诊断证明、检验检查相关医疗单据及时到校医院补办转诊手续,凭转诊证明、门诊发票按60%的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上限1500元(与内诊合并计算);

④参保学生普通意外伤害(不含第三方责任、工伤)门诊医疗费,凭医保卡、就诊医疗机构门诊病历、院(系)证明、校医院转诊证明或就诊医院急诊证明、门诊票据按校内比例报销,一个参保年度内,门诊医疗费每人累计报销限额增加至2000元;

⑤参保学生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校内、外体育比赛发生的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凭医保卡、组织方证明、校医院转诊证明或就诊医院急诊证明、就诊医疗机构门诊病历、门诊票据按 100%报销,单次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报销限额3000元。

校外门诊每年报销2次(以通知时间为准),未经转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六、我校参保学生门诊规定病种和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是什么?

答:(一)门诊规定病种医疗待遇:郑州市将部分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或治疗项目)纳入门诊规定病种(也称“门诊慢性病”)管理范围。

(二)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按照省有关规定,将临床路径明确、疗效确切且费用比较高昂的病种(或治疗项目)列入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保障范围。

申请门诊慢性病请到郑州医保局郑东分局现场咨询。


七、我校参保学生住院医疗报销的政策是什么?

答:(一)我校参保学生住院医疗费用在医保目录范围内按标准报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住院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报销比例如下:

(二)大中专学生住院分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补助,补助标准为:顺产700元/例;剖宫产1600元/例。实际住院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支付。


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费用怎么报销?

答:我省建立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城乡居民患大病花费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还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自己负担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按以下标准再给予报销。大病保险资金从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居民个人不再缴费。其中: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6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一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


九、参保学生在本地(郑州市)住院医疗费如何报销?

答:在本地(郑州)定点医院住院的参保学生,凭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卡住院就医,出院结算时,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规定直接报销,个人只需缴纳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十、参保学生在外地住院能否直接结算住院费用?

答:在驻郑高校参保的大学生在郑州市以外地区住院就医时,凭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卡住院就医,可直接享受异地就医保障政策,无论在国内哪个城市就医,均无需备案,可直接在住院地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大病保险费用,待遇水平与在郑州市域内就医时完全一致。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住院地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直接结算”的,可在返回郑州后办理手工报销,待遇水平保持不变。

手工报销所需资料如下:

1.发票原件;

2.费用总清单;

3.诊断证明;

4.病历复印件;

5.身份证、社保卡或者银行卡复印件;

6.放假证明或承诺书(因休学、实习、当年毕业的异地就医的,需由本人填写承诺书);

7.医院出具的材料必须盖章。


十一、参保学生随学校参保毕业之后,怎样和职工医保或者户籍地医保接续?

答:参保学生随学校参保毕业之后就业的,可由单位正常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即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可在社区办理新参保手续即可。

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毕业后参加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实行挂钩折算机制。大学生毕业后参加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在校期间连续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按照每足额缴纳1年居民医保折算6个月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标准进行折算,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驻郑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在郑州市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次月即可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设等待期。


、社保卡挂失补办流程

答:有以下几个流程:

途径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各社保分局办理(如需代办,需双方身份证原件),挂失补卡需支付工本费16元(刷卡、微信、支付宝均可缴费),领卡时间为:办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如需加急办理,请携带加盖医院印章的住院证或住院押金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途径2:支付宝:登录支付宝---城市服务---社保卡服务---社保卡挂失---社保卡补卡缴费。

途径3:微信:关注微信公众号:“郑州人社·社保卡”---社保卡服务---社保卡挂失。


、郑州市社保局各区分局(部分)网点服务地址


十四、城乡居民医保不予报销的几种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管理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有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十五、参保人员责任

参保人员应当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医保金等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构成违法犯罪者交司法机关处理。政策咨询电话:0371-12393,政策咨询地点:郑州市医保中心或郑州医保局郑东分局。


十六、参保学生须了解的其他情况

1.每年9月开始缴纳次年的医保费用,参保周期为一个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例:2023年9月缴纳的医保费用,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医保费用。每年医保缴纳由学校集中办理,其他途径的不是大中专学生医保。国家医保一人仅能享受一个医保,在校参保后,可家与学校两地使用(全国异地住院就医无需备案),无需多次缴费

2.如需开具医保证明,可通过登录支付宝查询医保服务,查参保凭证,自行打印。

3.按照医保管理规定,本人医保凭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冒名使用。若发现弄虚作假,欺诈手段骗取医保资金的,予以追回并停止享用医保待遇。


以上内容为政策摘录,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有疑问可到郑州市医保局各分局服务网点进行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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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电话:0371-86159120